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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市醫保局及時轉發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12月29日出臺的《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門診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召開部署推進會議,全面調度系統改造,推動政策落地,認真落實新階段疫情防控各項舉措,保障好群眾的就醫用藥,全力做到“兩及時、兩確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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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醫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汪正如:“目前,我局已向全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轉發文件,要求從文件印發至2023年3月31日,提高新冠感染門診保障待遇,參保人員新冠感染在統籌區域內普通門(急)診治療時,發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診療方案及其他規定的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為70%。”
通知要求,取消定點機構結算級別限制。將統籌區域內已開通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結算服務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全部納入新冠感染門診統籌結算范圍,支持參保人員及時獲得門診救治和保障待遇。
參保人員因臨時外出、探親等新冠感染異地就診,或在暫不具備聯網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因跨年結轉需暫停醫保結算系統(停機),或因網絡故障等導致不能現場即時結算的,可持相關門診費用票據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編輯:陳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