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市疫情防控正處在最吃勁的關鍵時刻,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確保黨中央和省、市委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迅速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就進一步嚴明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通知如下:
一、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敷衍應對。二、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消極應付、臨陣退縮、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搞“文字抗疫”“表格抗疫”等增加基層負擔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虛作假,虛報、瞞報、漏報、遲報、錯報相關信息數據。四、嚴禁貪污、截留、挪用、擠占和虛報冒領、優親厚友、 揮霍浪費疫情防控資金物資。五、嚴禁哄搶疫情防控物資,利用職務之便或職務影響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私利、借機斂財,擾亂市場秩序,干擾正常經營。六、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和參與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各類培訓、聚餐、聚會、打牌娛樂等聚集性活動,以及違反規定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七、嚴禁耍特權、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不執行排查登記、核酸檢測、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不按要求如實報告有關事項,隱瞞個人及家屬旅居史、接觸史,甚至為親屬等利害關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幫助,干擾影響防控工作大局。八、嚴禁通過互聯網、社交軟件等途徑制造、傳播、散布虛假疫情信息或發表有關疫情的不當言論,擅自發布、傳播、 泄露非公開發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資料。九、嚴禁對存在的問題表面整改、虛假整改,以及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礙、干擾、阻撓疫情防控工作。十、嚴禁處理涉疫信訪舉報或者協調涉疫事項時作風漂浮、 推諉扯皮。十一、嚴禁以疫情防控為由,對群眾、企業合理訴求消極應付、簡單粗暴,或層層加碼、隨意提高辦事門檻,甚至簡單搞"一刀切"停止服務,增加企業負擔,以及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切實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責任,堅決守護人民生命安全。
要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嚴守紀律規矩,自覺維護大局,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帶頭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部署,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高質高效推進。
要把疫情防控監督作為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常態化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 “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主動亮身份、沖在前、作表率,以精準有效監督推動各地各單位從嚴從緊從快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責任、腐敗和作風問題一律嚴肅追責問責,公開通報曝光典型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和強有力的措施為疫情防控提供堅強紀律作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