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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政風行風熱線吳某某反映問題的答復
市政風行風熱線:
關于2019年7月15日屯溪區屯光鎮留村村民吳某某反映的“征地補償費等農村財務公開”等問題,下線后,市農業農村局立即要求屯溪區農業農村局和反映人聯系,認真開展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經與反映人吳某某聯系,其主要反映的問題為“2019年6月11日到屯光鎮書面送達公益林補償款問題的信訪件,至今屯光鎮未給予答復”
7月16日屯溪區農業農村局派專人與屯光鎮政府對接得知,屯光鎮于今年6月11日收到吳某某反映的公益林補償款問題信訪件,目前正在按程序辦理,7月16日屯光鎮分管領導已向吳某某本人進行了口頭答復,書面答復將于7月20日前送達其本人。
(二)關于吳金茂7月16日中午在線反映的“花山謎窟征地補償款、自來水安裝工程、沖口水庫、公益林管護基金等涉及村集體賬目公開”問題
1.花山湖2005年至2007年征地補償費由留村村委會與花山迷窟公司簽訂協議,相關款項均轉入村集體賬戶。
2.自來水安裝工程已納入美好鄉村建設整體實施,具體由區發改委牽頭組織,如反映人有疑問可向負責實施的單位咨詢。
3.沖口水庫租賃協議由留村村委會同張永濱于2006年6月簽訂,協議約定租金10萬元,該款項已分兩次轉至村賬戶(2013年6月付6萬元,2018年10月付 4萬元)。
4.公益林管護基金由鎮政府每年撥入村集體賬戶,基金使用詳情請反映人向屯光鎮林業站咨詢。
根據農業部、監察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農經發〔2011〕13號)文件中第12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委托民主理財小組查閱審核有關賬務賬目”之規定,如反映人對集體資金使用情況仍有質疑的,可委托該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對資金具體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答復。
以上情況已告知反映人,其表示滿意。
市農業農村局
2019年7月16日
編輯: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