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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是休寧縣五城鎮長干村村民,本人的母親與堂哥共同擁有一棟房屋,前段時間,家中農村自建房的房產證下來了,寫明戶主是本人堂哥,雖房產證上也有我母親的名字,但與堂哥終歸不是一家人,希望可以另辦一張房產證,單寫我母親的名字,與堂哥的房產證分開,這樣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財產糾紛。請求有關部門幫助協調處理。
休寧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答復如下:因該房產分割后無法獨立使用,不符合分割辦證的條件,因此只能由權利人共同共有。但可以申請分別持證。請您攜帶房屋權利人(您母親)的身份證原件,到休寧縣海陽鎮新安西路1號休寧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三樓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再發一份不動產證。窗口辦理時間為: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如有疑問,請聯系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聯系電話:7510467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