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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2021年6月購買了屯溪區商山路碧桂園鳳凰城小區房產,2024年領取房產證,請問是否有相關的購房補貼?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復如下:根據相關政策內容:“一、凡2022年4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黃山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住宅商品房,其中期房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備案,2025年12月31日前足額繳納契稅的,由受益財政按應稅價格的1%(住房)和2%(非住宅) 給予兌現購房補貼;現房 (已完成首次登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備案且足額繳納契稅的,由受益財政按應稅價格的 1%(住房)和2%(非住宅)給予兌現購房補貼。二、凡2022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黃山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黃山戶籍二孩及以上家庭(第二孩需未滿18周歲),夫妻雙方或一方為黃山籍戶口,按政策生育兩個子女及以上的家庭。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均需在上述時間范圍內。由房地產增值稅受益財政按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以網簽備案合同載明建筑面積為準)150元/平方米給予購房補助。三、凡2022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黃山市中心城區購買二手住房的,由契稅的受益財政按照實際繳納契稅的50%給予補助。購房合同簽訂時間和契稅足額繳納時間均需在上述時間范圍,免征契稅部分不享受購房補助。四、凡2022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在黃山市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在黃就業人員,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均需在上述時間范圍。發放標準:在黃山市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地產增值稅受益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套購房補助。申請條件:在黃就業人員指在我市連續繳納黃山市社保3個月以上的各類就業人員;申請人在黃山市首次購房;夫妻雙方都符合條件的,限一方申報。”的規定,來電人2021年6月購房的新建商品房不滿足上述條件,不能享受購房補貼。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