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新用戶
立即注冊
注冊新用戶
修改密碼
《市民熱線》網友建議:在媒體上看見合肥市政府鼓勵倡導公益互助出行,順風車無需辦理相關證件,一天不超過4單,不以營利為目的,僅僅分攤油費、電費或者交通費。請問黃山市有沒有類似的順風車政策?
黃山市交通運輸局回復如下:根據《黃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出行分攤成本僅限于當次合乘出行車輛所消耗的燃料等成本和所發生的高速公路、橋隧通行費。縣(區)行政區域內每車每天合乘不得超過四次,跨縣(區)行政區域每車每天合乘不得超過兩次。合乘出行不屬于道路運輸經營行為,作為駕駛員、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各方自愿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行為,相關責任義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擔。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