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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網友反映:近日,四川成都崇州“兩歲女童在小區內被烈犬撕咬重傷”一事在全國范圍持續引發社會各屆的強烈關注。據了解全國不少城市,也包括我省合肥、亳州等地市隨即也開始了烈性犬、大型犬、無主犬的整治工作。我市作為旅游城市,城市形象更易引起游客矚目。但據我近幾天在中心城區觀察,無主犬、不牽繩犬、大型犬在中心城區仍有不少,進行專項整治勢在必行。可能這個問題在全國也普遍存在,但我市絕不能落后呀。建議:公布禁養烈性犬品種名單,養犬要辦證,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必須佩束牽引帶,犬只在城市道路、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應即時消除,無人看管的犬只,由專業捕捉隊伍實施捕捉。希望把百姓心聲反映上去,加強城市養犬長效管理,給市民、給游客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回復如下:四川成都崇州“兩歲女童在小區內被烈犬撕咬重傷”發生后,我市各地相繼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的通知》等,強化部門聯動,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一是發揮城管、街道、社區、物業管理公司、小動物保護協會等作用,大力宣傳文明養犬。二是開展養犬信息登記,明確限養區域,公布禁養目錄,明確烈性犬只的品種和劃分范圍,做好養犬管理登記和犬類免疫接種。三是強化日常巡查檢查,對遛犬不拴繩、不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等行為進行糾正并作出相應處理。常態化開展流浪犬捕捉工作,動員民間組織收養、寄養流浪犬。四是對養犬人飼養犬只存在擾民、傷人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養犬人的行政違法和刑事責任。
黃山市公安局回復如下: 根據《黃山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四條之規定:城市管理部門是本市養犬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犬只登記、收容,捕捉走失、無主犬只,查處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公安部門負責捕滅狂犬,依法處理犬只傷人、犬吠擾民等違法養犬行為。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只免疫管理和疫病防治,依法實施動物防疫條件許可和動物診療許可。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公安機關會依法履行好自己相應的工作職責。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