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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網友反映:本人是屯溪區靈活就業人員,其養老保險未繳滿15年,導致目前無法辦理退休,請問是否可以一次性補繳。
屯溪區人社局回復如下:根據《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號)文件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時間為2011年7月1日,您首次參保時間晚于實施時間,故無法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屯溪區就業人才中心具體聯系,聯系電話:2534988。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