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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家住屯溪區荷花池新村,前幾年受外出女兒的委托,將她的房子以58萬賣了出去,賣房的人是原先這套房子的租戶。購買了房子之后,對方向本人借錢,表示自己已購買房屋,保證還錢不會跑掉,并承諾給本人兩分利,于是本人將54萬借給對方。結果對方賴賬,沒有歸還本人54萬元,跑去外地打工。本人報警后立案,法院將原屬本人女兒的房屋拍賣后,欠款還剩48萬元。法院表示現在找不到對方,且他不止欠了本人的錢,總計欠款有600萬元。本人現在85歲年事已高,同時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臟也不好,被騙了錢之后連住院費都負擔不起。希望有關部門幫助處理,查看此案件進展,盡快追回本人的借款。
屯溪法院回復如下:您反映的情況,經本院核實系陳某蘭與吳某林民間糾紛一案。經查,該被執行人吳某林在本院有各類民事案件40余件,涉案總金額600余萬元,本院已于2018年將吳某林所有的坐落于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宇隆二街**幢**房產依法拍賣并通知您進行了參與分配。經本院調查被執行人名下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遂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具體情況執行法官已在執行時與您溝通)。后續本院將通過終本案件動態管理系統持續關注該案執行。若您發現被執行人任何財產線索,可將相關線索移交本院,本院將派專人核實,情況屬實可恢復執行,發現確實可供執行的財產,本院將依法進行處置分配。若發現被執行人具體位置線索可向本院24小時值班熱線2352110提供。屯溪法院再次提醒您,民間借貸有風險,請務必核對好借款人資質信譽,必要時可要求提供抵押擔保。我們已2023年8月4日電話與您溝通,您表示理解。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屯溪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具體聯系。聯系人:周超;聯系電話:0559-2319357。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