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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是屯溪三馬路拆遷戶,安置在茶香苑小區,2020年入住,至今未辦理房屋產權證,請問該安置區何時能辦理房屋產權證?
黃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答復:建議聽眾與安置單位溝通聯系,明確安置單位是否已就所涉不動產辦理首次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安置單位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不得辦理其他類型登記。如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請來電人與安置單位提供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拆遷安置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前往市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屯溪區住建局回復如下:目前,屯溪區住建局安排了專人開展茶香南苑辦證工作,盡快完成相關辦證前的相關程序。下一步在依法依規的情況下,屯溪區住建局將盡力加快小區辦證工作的進度,完成首次登記后立即通知購房戶辦理不動產證。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