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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2021年10月在休寧縣半塔花園購買了一套期房,至今還未交房,按揭已辦理,比本人遲些購房的人已享受到了住房補貼,請問,本人購買的房子可不可以享受這項補貼?
休寧縣住建局回復如下:2022年出臺的《休寧縣新建商品房購房補貼政策操作細則》購房補貼發放對象為自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此期間在休寧縣購買新建商品房購房戶(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經核實查詢,該聽眾的房屋是在2021年10月份進行合同備案,不在政策期限內,因此不能享受這項購房補貼。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