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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母親是屯溪區水心亭社區的居民吳某仙,有五個子女。母親將家中的老宅基地給了大兒子建房,說好的今后與大兒子一起居住,由大兒子負責老人的飲食起居。但是現在大兒子拿了宅基地,卻不同意讓母親住在他家。無奈之下老母親只能暫時住在外孫女家中。其他幾個子女沒有分到宅基地,一致認為應該由大兒子來負責母親飲食起居。前期社區已經上門做了工作,但大兒子一家拒不接受。老母親想通過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一問題,請問能否得到法律援助?
屯溪區昱東街道辦事處和市司法局高度重視,經了解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1、法律援助的對象是: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申請法律援助。(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救助;(3)請求發給撫恤金;(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5)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者支付勞動報酬;(6)請求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7)請求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8)請求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損害賠償;(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經社區綜治人員多次上門組織調解,但未達成一致。聽眾的母親可以到區法律援助中心進一步咨詢。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會依法給予援助。
2、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已于3月16日電話與聽眾溝通了解,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從聽眾回答情況看,與來電內容有所出入。因該咨詢事項較復雜,已建議聽眾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來市法援中心現場咨詢。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會依法給予援助。聽眾表示同意。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