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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在屯溪社屋前路1號華夏保險公司購買過一款意外保險,去年因一起意外事故住院,需要上鋼板,治療過程很長。但是保險公司回復必須要在180天內報銷治療費,且合同上注明有14天的住院補貼也沒有兌現。請主管部門幫助協調處理。
市銀監分局答復:我局已按規定轉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山中心支公司辦理,經華夏人壽黃山中心支公司反饋:經核實,投訴人王某娟分別于2022年1月9日、2023年1月14日投保我公司意外險產品,保費合計470元。投訴人于2022年1月20日因意外事故受傷后向我公司提交理賠資料,我公司于2022年3月1日賠付投訴人意外醫療費用及住院津貼12965.45元,2022年6月14日我公司賠付投訴人意外復查費用414元,2022年8月9日我公司賠付投訴人九級傷殘保險金60000元,合計7.3萬余元。因投訴人治療中需植入鋼板,且要在1年后取出,而根據康平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約定,我公司僅承擔自受傷之日起180天以內的意外醫療及津貼費用,但我公司考慮其本次治療手段的特殊性,從客戶關懷的角度出發,已于2023年3月9日賠付投訴2023年1月29日住院取鋼板的醫療費用2851.58元,因住院津貼1400元不在保單責任范圍之內,我公司已告知投訴人無法理賠。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