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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自己的外孫女今年開始上幼兒園了,因為沒有搖上公立幼兒園的號,所以自己就給外孫女在屯溪陽湖百鳥亭農貿市場旁的“紅太陽”私立幼兒園報名了。開學后交了6000多元的學費,孩子上了19天就不上了。找幼兒園協商退還學費,本人的意愿是按天數計算,退還剩余的學費。但是幼兒園只同意退還400元,與自己的要求相差太大。本人是一名企業退休職工,女兒無工作,家庭經濟收入低,請求主管部門幫助協調處理。
屯溪區教育局回復如下:我區各公民辦幼兒園按照《安徽省物價局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修訂安徽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價費〔2016〕92號)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后因故退(轉)園或因病休假的,幼兒園應當根據已發生的實際成本情況,退還幼兒家長部分預收的保教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具體退費方法:按1個月標準計算退費,退(轉)園或因病休假天數連續每滿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還1個月保教費、住宿費;連續不滿30日的不計退費。”及2020年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于明確我市疫情期間教育收費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開展正常學期及疫情期間停課退費工作。請來電人結合實際入園情況,到紅太陽幼兒園核算退費金額。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