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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12月2號在屯溪同聚樓徽州宴餐廳消費2580元,開了普通增值稅發票。但后來發票丟失,需要到酒店補開一張。酒店方說要收取10%的手續費258元。請問這一收費是否合理?
國家稅務總局黃山市稅務局高度重視,經國家稅務總局黃山市屯溪區稅務局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經調查核實,訴求人消費情況屬實,收取手續費沒有法定依據,已責令該酒店退還收取的10%手續費258元,并按相關規定辦理發票丟失補辦事項。
編輯:程峰
中共黃山市委宣傳部主管黃山市廣播電視臺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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