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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網友反映:本人家住屯溪區江南新城西區金杉苑6棟608室,之前每個月的水費都是20塊到50塊之間,不會超過50塊錢。可這個月抄水表告知產生了200多塊錢水費,經檢查,是水表進水管漏水,不是自家用水或者其它造成的漏水。請問物業和自來水公司不定期勘察的嗎?這個應該是誰的責任,200多塊錢水費要我自己付嗎?
屯溪區陽湖鎮答復:柏山社區已經與物業進行對接,當時該戶漏水時已報物業,物業已對水管進行修復,目前已不再漏水。
黃山水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答復如下:該戶表后水管漏水,表后水管非水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建設,屬于房屋附屬設施,漏水水費工作人員已與該聽眾聯系,并妥善處理水費問題。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