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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網友反映:關于中公教育退款一事,本人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已于2022年11月2日向屯溪區法院提交立案申請。現已超過規定立案時間,還未立案。法院回復說相同案件要一起合并審理,一起先調解。合并審理和調解需當事人同意,本人并不同意,法院卻不予理睬了。我想請問法院的操作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是為了年底案件完結率而故意不予立案?我怎樣才能立案?謝謝。
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回復如下:該網友起訴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黃山分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案,據了解,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黃山分公司辦公已不正常,我院正在對涉中公教育黃山分公司相關退費學員情況進行摸底,網友起訴的案件我院已于2022年11月15日立案,后續將通過先予登記、訴前調解、示范裁判多項舉措,積極穩妥處置該系列案件。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具體聯系。聯系電話:0559-2319313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