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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是休寧縣藍田鎮培元村村民,今年城鄉居民醫保開始交費了,個人繳費350元。子女們都在外地務工,能否在務工地享受門診費用報銷?另咨詢本人的門診費用一年200元報銷完了,是否可以用子女的門診額度?
休寧縣醫保局回復如下:經電話了解,該聽眾子女參加我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依據《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山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黃政辦﹝2019﹞13號)規定,在參保縣域內基層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普通門診可以報銷;城鄉居民參保患者普通門診醫藥費用報銷以個人為單位,年度累計報銷不超過200元。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