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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是歙縣深渡鎮老街村民(姚某某),2020年有關部門將自家的土地全部征用了。雖然按當地標準給予了征地補償,但本人沒有享受到失地農民補償金。本人結婚時將戶口遷到了屯溪區,但一直沒有工作,在家務農,且生活困難。村里其他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領取了失地農民補償,自己因戶口轉出就不能享受很不合理?,F能否將戶口遷回歙縣深渡老家,領取失地農民補償金?請有關部門幫助協調處理。
歙縣深渡鎮政府答復如下:1.聽眾所反映“自家的土地被全部征用”與事實不符。經與村組調查核實,該聽眾父親姚某某戶登記使用土地承包面積總計為1.7畝。2021年5月深渡鎮黃千高速服務區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征用該戶旱地3個地塊0.455畝,另在2018年黃千高速項目時征用該戶旱地4個地塊0.7032畝,兩次征用總計1.1582畝,占比登記使用土地承包面積68%,按照《歙縣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實施辦法》保障對象認定標準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定,姚某某戶不符合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對象認定標準,不列入保障對象。2. 聽眾所反映“村里其他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都領取了失地農民補償”與事實不符。經調查核實,深渡鎮黃千高速服務區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及黃千高速項目所涉及被征地農戶均未領取失地農民補償。3.聽眾所反映“能否將戶口遷回歙縣深渡老家,領取失地農民補償金”,因姚某某戶不符合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對象認定標準,若戶口回遷亦不列入保障對象。4.聽眾的父、母住房及政府兜底等政策享受基本情況:夫妻二人身體健康,現居住深渡鎮深渡街126號,居住房屋于2012年修繕加固,當年享受政府危房改造政策補助4000元,住房安全;現父親姚某某養老金補助發放130元/月,母親吳某某養老金補助發放129元/月;姚某某自2017年1月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現低保補助發放429元/月;該戶2020年享受政府發放自然災害生活補助300元,2021年享受政府發放自然災害生活補助500元。5.該聽眾自2019年戶口外遷屯溪區后,已享受屯溪區當地廉租房政策,如生活確實困難,可向現戶籍所在地社區申請相關政策享受。
深渡鎮已在2022年4月對該聽眾進行了信訪接訪,詳細宣傳并解讀了相關政策依據,送達信訪處理意見書,聽眾表示十分滿意。下一步,深渡鎮黨委政府對被征地農民(不符合失地保障政策農戶)優先給予推薦工作就業,提供勞務信息、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安排村莊環境整治臨時用工等政策傾斜,通過深渡鎮特色小鎮建設,在發展旅游經濟,鼓勵農戶經營農家樂、民宿等方面持續做好服務。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