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新用戶
登錄
修改密碼
《市民熱線》聽眾反映:本人騎行電動車在屯光轉盤附近,因為沒有及時戴起頭盔,被交警攔下,拿儀器掃描面部登記身份證信息,并現場給予本人警告處理,本人現已認識到錯誤,今后會一直佩戴好頭盔出行,請問當天的交通警告處理會不會影響到個人征信?
市公安局回復如下:收到來電后,轄區中隊第一時間致電當事人,解釋了交警部門針對交通違法行為做出的警告處罰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至于是否影響征信,請咨詢征信管理機構,當事人表示理解。
編輯:程峰
中共黃山市委宣傳部主管黃山市廣播電視臺主辦
網站備案號:皖ICP備06014371號-1皖網宣備07002號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AVSP):皖備2015002號安徽省信息安全服務機構登記備案投稿郵箱:hsxwwbjb@163.com
本網法律顧問:安徽道同律師事務所江梅潔律師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電話舉報:0559-2311097電子郵箱hsxwwbjb@163.com
皖公網安備34100002000101號
Copyright?2005-2013黃山新聞網AllRightsReserved黃山市廣播電視臺主辦黃山新聞網版權所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412019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