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熱線》聽友反映:本人是屯溪區一名殘疾人,今年55歲。2021年12月19日,應聘到屯溪仙人洞新苑一家保潔公司做保潔員,當天上午7點多就開始上班,在小區內做清掃保潔工作,直到中午11點下班,期間,公司主管表示本人經常飲酒會影響工作,但本人并未飲酒,該主管應是因為自己是殘疾人,不適合這份工作,故提出異議。目前公司已將本人辭退,但是當日上午半天的工資30元沒有結算給本人,請求有關部門能夠幫助協調工資問題。
屯溪區人社局回復如下:經我局調解,用人單位負責人承諾將盡快支付所欠工資,我局也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