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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友反映:本人是歙縣小川鄉臨川村的村民,參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今年意外摔傷后,在醫院住院做手術,報銷后個人支付了7000元,請問能否申請二次報銷。
歙縣醫療保障局回復如下:根據《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山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黃政辦〔2019〕13號)規定: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負擔的合規醫藥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1.5萬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基金分費用段按比例報銷。 經查詢,該聽眾女婿今年因意外受傷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報銷后,自費六千余元,未達到大病保險起付線,所以不能享受大病保險報銷。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