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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網友反映:最近徽州區納尼亞小鎮業主紛紛收到開發商將要對小區更名的通知。對更名或新命名之事開發商事先并無任何公示討論,嚴重違反物權法。對于為何更名或使用的新命名至少應征得半數業主的同意,望有關部門出面了解詳情及時制止。
徽州區民政局現答復如下:根據《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縣級以上民政管理部門(或地名委員會)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地名工作。其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地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全國地名工作規劃;審核、承辦本轄區地名的命名、更名;……”《安徽省地名管理辦法》第九條“城鎮內街、路、巷居民區、樓、廣場和具有地名意義的單位、建筑物的命名、更名,由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并抄上一級民政部門備案”。因此,地名的命名、更名屬于政府行政職權。“納尼亞”是英國小說中的地名,“黃山納尼亞小鎮”經民政部論證研究后認定為不規范地名,違反了《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四)“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根據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的通知》(民發(2018)146號)及《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安徽省地名管理辦法》的規定,故須更名。納尼亞小鎮更名所涉及居民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注冊登記等證照信息變更等事宜,我們將在不影響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前提下,采取集中和逐步相結合、免費變更的方式對相關證照予以更換,并確保變更期間相關證照的正常使用,如有帶來不便之處,請大家諒解。下一步,我局將指導金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既依法依規,又充分考慮廣大業主感受,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