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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熱線》聽眾反映:屯溪綠地濱江壹號小區北大門外的小廣場原來都是免費提供給業主停車的,現在小區物業將小廣場攔起來進行收費。業主致電城管部門,回復說并沒有批準物業公司利用小廣場收取停車費,且停車場留的市場監管局電話也是錯的。物業公司如此明目張膽的的亂收費,請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并對該物業公司進行處罰。
屯溪區屯光鎮反饋如下:經了解,為規范停車,物業公司在小廣場設置欄桿進行收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的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我部門無處罰權限,已約談物業公司暫停收費,下一步征求業主意見達到人數要求后進行統一規范管理。
編輯: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