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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禁漁期以來,屯溪區通過執法巡查和夜間蹲守筑牢監管防線,以宣傳引導提升公眾護漁意識,以部門協作凝聚治理合力,多措并舉做好新安江漁業資源保護工作,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撈行為,為新安江漁業資源恢復和生態環境改善奠定了堅實基礎。
實施禁漁制度,筑牢生態屏障。今年2月底,屯溪區政府正式發布禁漁通告,明確將新安江屯溪區段所有天然水域納入禁漁范圍,禁漁期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間,禁止一切捕撈作業(含垂釣),對違法捕撈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
開展禁漁宣傳,普法深入人心。堅持“宣教先行”,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推動禁漁政策家喻戶曉。線下在社區、村莊、農貿市場等重點區域張貼禁漁通告50張,在重點河道、廣場設置禁漁標識牌30塊,發放宣傳資料800余份;在新安江畔開展禁用漁具集中銷毀行動,以案釋法強化警示效果。線上聯合市廣電臺制作禁漁專題宣傳視頻10余個。
加強執法巡查,打擊違法行為。安排執法隊員采取24小時輪班制,以“定點巡查+隨機突擊”模式,圍繞重點水域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禁漁期以來共開展執法巡查168次,出動執法巡查人員635人次、勸阻垂釣人員4000余人,收繳電魚工具5套,清理違規地籠、漁網等漁具300余套,查處非法捕撈案件8起(其中電魚案件2起)。
強化部門協作,匯聚執法合力。聯合區市場監管局、屯溪區公安分局開展禁漁執法專項行動,以農貿市場、餐飲店為主要目標場所,嚴查宣傳、銷售“野生魚”、“江鮮”等行為。禁漁期以來共檢查水產攤販30余家、餐飲單位5戶。強化與公安部門聯動,落實“行刑銜接”機制,禁漁期以來因非法捕撈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案件2起,接收公安部門移交涉嫌非法捕撈嫌疑人3人。
編輯:葉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