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新用戶
注冊新用戶
修改密碼
2020年12月1日,《黃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一年來,城市公共秩序、社區生活、交通出行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明顯變化……
“公共場所吸煙的人明顯少了。”日前,市民程情情說。
《黃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其他有禁煙標志的場所吸煙。并明確規定禁煙、控煙的具體場所。市衛生健康委愛衛科科長范瑞娟說:“室內公共場所主要指的是一些范圍較大的室內,如賓館、酒店、公共浴室、電影院、體育場館、博物館,還包括商場超市和公共交通工具。另外,中小學校、托幼機構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也全面禁止吸煙。”
在公共場所遇上有人吞云吐霧,被迫吸入二手煙是大家都可能遇上的事,這種行為不僅危害他人健康,也有損城市文明形象。
黃山市人民醫院全科醫學科主治醫師吳勤健說:“與主動吸煙相比,被動吸煙的危害更大。研究表明,在我國,婦女兒童是被動吸煙的主要受害者。”
《黃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以后,室內公共場所的吸煙行為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市民大多能夠遵守禁煙規定,有需求的煙民也會自覺到規定的吸煙點抽煙。
目前,禁煙、控煙已經納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測評標準。有關要求明確: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顯禁煙標識,非吸煙區沒有吸煙現象。黨政機關、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實現室內全面禁煙。
市文明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黃山市是全國文明城市,我們呼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黃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積極做禁煙、控煙的倡導者、踐行者,為建設文明黃山創造一個清凈、干凈的環境。”
編輯: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