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歙縣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證后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主體責任,歙縣生態環境分局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一是嚴把“執行”入口。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要求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單位持證排污情況、自行監測情況、監測數據聯網報送情況、污染物排放口是否規范、污染防治設施是否運行正常、污染物排放濃度是否達標、臺賬記錄是否規范等排污許可證規定的事項進行逐項、仔細檢查。
二是抓好“落實”關口。執法人員通過排查、指導、幫扶的形式督導企業落實排污許可證事項。堅持“核發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在落實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時執法人員利用移動執法設備對現場發現問題實時上傳,對排污許可證規定事項落實不到位的情況要求企業限期整改落實,杜絕“以罰代管”,對長期管理不到位、涉及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三是鞏固“長效”出口。督導相關企業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規定事項,建立長效機制。同時將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納入日常監管范疇,通過全面檢查,重點抽查等措施,牢固樹立企業主體責任意識。
截至目前,歙縣生態環境分局累計出動執法人員60余人次,對轄區14家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開展專項檢查。既明確了企業落實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在線監測、臺賬記錄等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又強化了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意識。通過此次排污許可證專項檢查,也將逐漸形成系統完整、權責清晰、監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